正義網漳州6月27日電(通訊員林志南 唐藝萍)偷來的贓車被民警查扣后,偷車男子竟手持菜刀沖到偷車地找人索要,而且把工地上的一輛電動車推回家了。近日,經福建省龍海市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龍海法院以搶劫罪和盜竊罪,判處該男子鄭某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2015年8月8日下午,龍海市東園鎮某項目工地旁的小河邊,工地工人冉某波等人在河邊釣魚。突然,他們發現一名男子在工地上偷水泵和電纜。仔細一看,這人是經常在該工地盜竊的鄭某,工地管理人員李某立即報警。隨后,民警趕到鄭某家中,并查扣了一部摩托車,而這正是幾天前工地工人被盜的車輛。
鄭某回到家,發現摩托車不見了,他認定摩托車是被該工地工人拿回去了,竟拿著菜刀,跑到工地去索要。仗著手持兇器,鄭某囂張地將工地一輛電動車推走了。但是很快,警方就將鄭某抓獲。
經查,2015年7月30日,鄭某竄到該項目部工地內,盜走兩臺用于抽水的小型多級潛水電泵;8月2日,又到該項目部工地的宿舍內盜走被害人李某放在床頭的一部黑色蘋果4代手機,并順手偷走廚房內一個空的液化氣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