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帶并非“前排專屬”,而是每一位乘車人的生命保障。

近日,話題“司機急剎車致23歲男生高位截癱”沖上熱搜,坐車后排要不要系安全帶再次成為大家廣泛討論的話題。

男子坐車后排不系安全帶

遇意外致高位截癱

近日,河南鄭州一名23歲的男子和朋友出門打車游玩,他坐在后排沒有系安全帶,車輛行駛途中,司機為了避讓前方電動車緊急剎車。后排男子一頭撞在前排座椅發生意外,當場脊椎骨折,頭部以下失去知覺,確診高位截癱,需要長期靠呼吸機維持生命。

此次事故責任該如何劃分

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李澤瑞律師表示,此類事故的責任劃分需圍繞三大主體精準判定,并非簡單的“單一歸責”。

司機與車輛運營方需承擔相應安全保障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的規定,承運人對乘客的安全負有保障責任。若司機存在疲勞駕駛、超速行駛或操作不當等過錯,導致急剎車的必要性存疑,司機需承擔主要或全部民事賠償責任,網約車、出租車所屬公司還需承擔連帶責任;若急剎車屬于“緊急避險”情形,如電動車突然橫穿道路且無法避讓,且司機操作符合規范,則無需擔責,賠償責任應由引發險情的電動車駕駛人承擔。李澤瑞強調,無論事故成因如何,司機都有義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帶——若未履行這一義務,即便剎車本身無過錯,也可能因“未盡安全保障義務”承擔補充責任。

乘客自身需為未系安全帶的行為承擔過錯責任。在司法實踐中,即便乘客對事故發生無直接責任,但如果未系安全帶的行為擴大了損害結果,法院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條“過失相抵”原則,判定乘客自擔少部分的民事損失。

第三方責任需根據具體成因判定。若急剎車源于車輛故障,或道路維護不當,則車輛廠家、維修機構或道路管理部門需根據過錯程度承擔相應責任。“從鄭州這起事故的核心情節來看,‘未系安全帶’這一關鍵疏忽,是導致損害結果加重的主要原因!

大家對“后排是否要系安全帶”的真實想法

11月22日,央廣網發起投票:你坐車后排會系安全帶嗎?截至目前,有接近45%的網友選擇了“不會系”。

總臺記者近日走上街頭,聽聽大家對“后排是否要系安全帶”的真實想法。

記者發現,絕大多數乘客其實都清楚安全帶的重要性,但往往在乘坐后排時只有少部分人會主動或有意識去系好安全帶。

“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帶”屬違法行為

實際上,機動車后排乘客應系好安全帶并非新的法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那么,如果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帶,車輛碰撞時多快的速度,多短的距離有可能致命呢?中汽研汽車檢驗中心通過一場專業的碰撞試驗,用科學數據給出了直觀答案。

高速攝影畫面顯示,未系安全帶的假人在撞擊瞬間往前沖,撞向前排座椅及駕駛室區域。不僅自身受到嚴重傷害,還對其他已系安全帶的乘客造成二次撞擊。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數據顯示,在可能致死的事故中,規范使用安全帶可使車內人員生還率提高60%。具體來看:

駕駛人未系安全帶,交通事故死亡率將提高37.7倍;

前排、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帶,死亡率將分別提高10.6倍和3.1倍。

安全帶并非“前排專屬”

此次悲劇的發生警示我們:安全帶并非“前排專屬”,而是每一位乘車人的生命保障。無論坐在哪個位置,“上車就系好安全帶”都應成為每個人的自覺行為。

家人、朋友之間要相互提醒;網約車、出租車等營運車輛不僅要語音提示,更要主動督促乘客落實。同時,交管部門也要將后排安全帶使用情況納入常態化執法檢查范圍,增強約束力。只有個人自覺、社會督促與執法監督共同發力,才能讓“系安全帶”成為普遍的乘車習慣,讓安全帶真正系住安全、護住生命。

“后排不系安全帶的代價太慘痛了”

很多網友都在痛心

一定要記得系安全帶!

來源:央廣網綜合央視新聞、@大參考、網友評論等

記者:費權

本期編輯:程茜 田甜

編輯:丁驍
更多精彩資訊請在應用市場下載“央廣網”客戶端。歡迎提供新聞線索,24小時報料熱線400-800-0088;消費者也可通過央廣網“啄木鳥消費者投訴平臺”線上投訴。版權聲明:本文章版權歸屬央廣網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轉載請聯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創的行為我們將追究責任。
長按二維碼
關注精彩內容